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作为联合体管理者,代表参加森林联合认证的所有成员开展FSC联合认证活动。联合体管理者及各成员郑重承诺:
1.承诺长期遵守FSC原则和标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已经签署的国际公约及其它要求;并致力于确保各项营林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国所签署的国际协议要求;
2.遵守FSC-中国国家森林管理标准要求和联合体的森林认证体系文件要求;
3.承诺依照自愿、知情并同意的原则,公开透明的邀请利益方参与争议纠纷处理、传统权利判定、高保护价值的维护、经营规划、代表性样区建设和环境价值的维护等
4.尊重和保护当地居民的传统权利和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劳动保障制度,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森林经营活动中,致力于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加强水土资源的保持;
6. 逐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不将天然林转化成人工林,也不能将林业用地转化为非林业用地;
7.不使用转基因物种开展造林;严控外来物种,优先乡土树种的选育;
8.在森林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WHO、FSC和中国农业部禁用的化学药品;
9. 承诺遵守反腐法,不进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贿赂。
10. 依法经营,遵守海关、贸易法规和木材合法性法规,配合DDS尽职调查的资料收集与追踪。
11. 承诺在加入联合认证前未列入其他FSC证书,
12. 对未能列入本次认证的林地,联合体和成员承诺将同样按照FSC森林认证原则和标准进行管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